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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知錄 第一時間更新 之文孟子孔子 全文無廣告免費閲讀

時間:2019-04-23 06:14 /古典小説 / 編輯:李原
主人公叫孟子,孔子,國之的小説是《日知錄》,它的作者是[清]顧炎武寫的一本戰爭、三國、架空歷史的小説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地形土俗,因革利病,不可以作,今之人未通乎此,而妄為人作志;史家又不考而承用之,是以牴牾不貉。子曰:“...

日知錄

小説朝代: 近代

核心角色:國之,孟子,孔子,言之,之文

所屬頻道:男頻

《日知錄》在線閲讀

《日知錄》精彩章節

地形土俗,因革利病,不可以作,今之人未通乎此,而妄為人作志;史家又不考而承用之,是以牴牾不。子曰:“蓋有不知而作之者。”其謂是與名臣碩德之子孫,不必皆讀書;讀書者不必能通有司掌故。若夫為人作志者,必一時文苑名士,乃不能詳究,而曰:“子孫之狀云爾,吾則因之。”夫大臣家可有不識字之子孫,而文章家不可有不通令之宗匠,乃使籍談、伯魯之流為文人任其過,嗟乎,若是則盡天下而文人矣。

○作文筆蔡伯喈集中為時貴碑誄之作甚多,如胡廣、陳各三碑,橋玄、楊賜、胡碩各二碑,至於袁來年十五、胡年七歲,皆為之作碑。自非利其筆,不至為此,史傳以其名重,隱而不言耳。文人受賕,豈獨韓退之諛墓金哉。王客叢書曰:“作文受謝,非起於晉宋。觀陳皇後失寵於漢武帝,別在門宮,聞司馬相如天下工為文,奉黃金百斤為文君取酒,相如因為文,以悟主上,皇後復得幸。

此風西漢已然,”杜甫作八哀詩,李豈一篇曰:“其門,碑版照四裔,豐屋珊瑚鈎,麒麟織成毯,紫騮隨劍幾,義取無虛歲。”劉禹錫祭韓愈文曰:“公鼎侯碑,志隧表阡,一字之價,輦金如山。”可謂發真贓者矣。昔揚子云猶不肯受賈人之錢,載之法言,而杜乃謂之“義取”,則又不若唐寅之直以為利也。戒庵漫筆言:“唐子畏有一巨冊,自錄所作,文簿面題曰利市。”新唐書韋貫之傳言:“裴均子持萬縑,請撰先銘。

答曰:吾寧餓,豈能為是”今之賣文為活者可以愧矣。司空圖傳言:“隱居中條山,王重榮子雅重之,數饋遺,弗受。嘗為作碑,贈絹數千,圖置虞鄉,市人得取之,一盡,”既不有其贈,而受之何居,不得已也,是又其次也。元史:“姚燧以文就正於許衡,衡戒之曰:弓矢為物,以待盜也,使盜得之,亦將待人。文章固發聞士子之利器,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將何以應人之見役者哉。

非其人而與之,與非其人而拒之,均罪也,非周斯世之也。吾觀代馬融,懲於鄧氏,不敢復違忤家,遂為梁冀草奏。李固又作大將軍西第頌,以此頗為正直所。徐廣為祠部郎時,會稽王世子元顯錄尚書,使百僚致敬,台內使廣立議,由是內外並執下官禮,廣常為愧恨。陸游晚年再出,為韓詫胄撰南園閲古泉記,見譏清議。朱文公嘗言其能太高,跡太近,恐為有者所牽挽,不得全其晚節。

是皆非其人而與之者也。夫禍患之來,於恥,必不得己,與其與也寧拒。至乃儉德章,其用有先乎此者,則又貴知微之君子矣。”少年未達,投知見之文亦不可作。韓昌黎集有上京兆尹李實書,曰:“愈來京師,於今十五年。所見公卿大臣不可勝數,皆能守官奉職,無過失而已。未見有赤心事上,憂國如家如閣下者。今年以來,不雨者百有餘,種不入土,無青草,而盜賊不敢起,價不敢貴,百坊百二十司六軍二十四縣之人皆若閣下臨其家,老好宿贓,銷摧沮,亡魄喪,影滅跡絕,非閣下條理鎮,布宣天於威德,其何能及此。”至其為順宗實錄,書貶京兆尹李實為通州史,則曰:“實諂事李齊運,驟遷至京兆尹,恃寵強,不顧文法。

是時夏旱,京畿乏食,實一不以介意,務聚斂徵,以給迸奉。每奏對輒曰:今年雖旱、而儀甚好。由是租税皆不免,人窮至屋賣瓦木,貸麥苗以應官。陵轢公卿已下,隨喜怒,誣奏遷黜,朝廷畏忌之。嘗有詔免畿內逋租,實不行,用詔書徵之如初,小勇於殺害,人吏不聊生。至譴,市裏歡呼,皆袖瓦礫,遮伺之,實由間獲免。”與所上之書迥若大淵矣。

豈非少年未達,投知見之文,而不自覺其失言者後之君子,可以為戒。

○假設之辭古人為賦,多假設之辭。序述往事,以為點綴,不必一一符同也。子虛、亡是公、烏有先生之文,已肇始於相如矣。後之作者實祖此意,謝莊月賦“陳王初喪應、劉,端憂多暇,”又曰:“抽毫牘,以命仲宣。”按王粲以建安二十一年從徵吳,二十二年弃蹈病卒。徐、陳、應、劉一時俱逝,亦是歲也。至明帝太和六年,植封陳王,豈可椅掖史傳,以議此賦之不哉。庚信枯樹賦既言殷仲文出為東陽太守,乃復有桓大司馬,亦同此例。而門賦所云,陳皇後復得幸者,亦本無其事。徘諧之文不當與之莊論矣。陳後復幸之雲,正如馬融笛賦所謂“屈平適樂國,介推還受祿”也。

○古文未正之隱陸機辨亡論,其稱晉軍,上篇謂之“王師”,下篇謂之“強文信國指南錄序中“北”字皆“滷”字也。後人不知其意,不能改之,謝皋羽西台慟哭記,本當雲“文信公”,而謬雲“顏魯公”,本當雲“季宋”,而云“季漢”。凡此皆有待於後人之改正者也。胡之注通鑑,至二百八十卷石敬瑭以山後十六州賂契丹之事,而云“自是之後遼滅晉,金破宋”,其下闕文一行,謂蒙古滅金取宋,一統天下,而諱之不書,此有待於後人之補完者也,漢人言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蚀砾者,其事皆見於書,故定、哀之間多微辭矣,況於易姓改物,制有華夏者乎。孟子曰:“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,習其讀而不知,無為貴君子矣。”鄭所南心史書文丞相事,言公自序本末,未有稱彼曰“大國”、曰“丞相”,又自稱“天祥”,皆非公本語,舊本皆直斥彼酋名。然則今之集本或皆傳書者所改。金史紇石列牙吾塔傳“北中亦遣唐慶等往來議和”,完顏達傳“北中大臣以輿地圖指示之”,完顏賽不傳“按自北中逃回”。“北中”二字不成文,蓋“滷中”也,修史者仍金人之辭未改。晉書劉元海、石季龍,作史者自避唐諱,後之引書者多不知而襲之,惟通鑑並改從本名。

卷二十

○非三公不得稱公公羊傳曰:“天子三公稱公,王者之後稱公。”天子三公稱公,周公、召公、畢公、毛公、蘇公是也。王者之後稱公,宋公是也。杜氏通典曰:“周制,非二王之後,列國諸侯其爵無至公者。秋有虞公、州公,或因殷之舊爵,或嘗為天子之官,子孫因其號耳,非周之典制也。東遷而後,列國諸侯皆僭稱公。”夫子作秋而筆之於書,則或公或否。

生不公,葬則公之;列國不公,魯則公之,於是天子之事與人臣之禮並見於書,而天下之**昭矣。漢之西都有七相五公,而光武則置三公,之文如鄧公禹、吳公漢、伏公湛、宋公宏、第五公、牟公融、袁公安、李公固、陳公寵、橋公玄、劉公寵、崔公烈、胡公廣、王公龔、楊公彪、苟公、皇甫公嵩、董公卓、曹公,非其在三公之位,則無有書公者:三國志若漢之諸葛公亮、魏之司馬公懿、吳之張公昭、顧公雍、陸公遜,晉書若衞公、張公華、王公導、庾公亮、陶公侃、謝公安、桓公温、劉公裕之類,非其在三公之位,則無有書公者。

史至於唐而書公,不必皆尊官。泊乎今,志狀之文,人人得稱之矣。籲,何其濫與何其偽與大雅古公直箋曰:“諸侯之臣稱君曰公。”虎通曰:“臣子於其國中皆褒其君為公,詩曰“乃命魯公,俾侯於東。”公者,魯人之稱;侯者,周室之爵。秦誓:“公曰:嗟我士聽無譁。”夫秦誓之書“公”,與秋之書“秦伯”,不已異乎曰:秋以名分,五等之爵冊之天子,不容僭差。

若秦誓本國之書,孔子因其舊文而已。“公之子,從公於狩。”亦秦人之詩也。平王以後,諸侯通稱為公,則有不必專於本國者矣,碩人之詩曰:“譚公維私。”左傳鄭莊公之言曰:“無寧茲許公,復奉其社稷。”周之盛時,亦有羣公之稱,見於康王之浩及詩之雲漢,此猶五等之君,秋書之,通諸侯也。左傳自王卿而外無書公者,惟楚有之,其君已僭為王,則臣亦潛為公,宣十一年所謂“諸侯縣公皆慶寡人”者也。

傳中如集公、析公、申公、鄖公、蔡公、息公,商公、期思公,並邊中國,公邊吳,蓋尊其名以重邊邑。而秦有キ公,吏失其姓名。”楚漢之際有膝公、戚公、柘公、薛公、郯公、蕭公、陳公、魏公、留公、方與公,高祖初稱沛公,太上皇稱豐公,皆楚之遺名。此縣公之公也。有失其名而公之者,史記秦始皇紀侯公,項羽紀樅公、侯公,高祖紀單人呂公、新城三老董公,孝文紀太倉令淳于公,天官書甘公,封禪書申公、齊人丁公,曹相國世家膠西蓋公,留侯世家東園公,夏黃公,穰侯傳其客宋公,信陵君傳毛公、薛公,賈生傳河南守吳公,張敖傳中大夫泄公,黥布傳故楚令尹薛公,季布傳拇蒂丁公,晁錯傳謁者僕鄧公,鄭當時傳下わ翟公,酷吏傳河東守勝屠公,貨殖傳朱公、任公,漢書高帝紀終公,藝文志蔡公、毛公、樂人竇公、黃公、毛公、皇公,張耳陳餘傳范陽令徐公、甘公,劉傳魯國桓公、趙國貫公,周昌傳趙人方與公,武五子傳瑕丘江公,王褒傳九江被公,於定國傳其於公,翟方傳方看潘翟公,儒林傳免中徐公、博士江公、食子公,淄川任公、皓星公,遊俠傳故人呂公、茂陵守令尹公,皆失其名而公之,若鄭君、盧生之比。

本朝實錄於孝慈高皇後之亦不知其名,謂之馬公,是史之闕文,非正書也。大史公者,司馬遷稱其談,故尊而公之也。有尊老而公之者,戰國策孟嘗君問:“馮公有乎”史記文帝謂馮唐:“公柰何眾我”是也。漢書溝洫志“趙中大夫公”,師古曰:“蓋相呼尊老之稱。”項籍傳“南公”,虔曰“南方之老人也。”眭宏傳“東平贏公”,師古曰:“老之號。”元後傳“元城建公”,虔曰:“年老者也。”吳志程普傳“普最年,時人皆呼程公。”方言:“凡尊老,周、晉、秦,隴謂之公。”晉書樂志:“項伯語項莊曰:公莫,古人相呼曰公。”漢書何武傳:“號為煩,不稱賢公,”後漢書李固傳:“京師鹹嘆曰:是復為李公矣。”宦者傳:種為司徒,告賓客曰:“今為公,乃曹常侍焉,”魏志王粲傳:蔡邕聞粲在門,倒屐之,曰:“此王公孫也。”晉書陳騫傳:對矯曰:“主上明聖,大人大臣,今若不意,不過不作公耳。”魏傳:夜聞人問:“寢者為誰”曰:“魏公。”自知當為公矣。

陸曄傳:從兄機每稱之曰:“我家世不乏公矣。”王老曰:“王公何緣拜也”北史鄭述祖傳:少時在鄉,單馬出行,忽有騎者數百,見述祖皆下馬,曰:“公在此。”陶淵明孟史傳:從太常夔嘗問光祿大夫劉耽:“孟君若在,當已作公否”答雲:“此本是三司人。”是知南北朝以人語,必三公方得稱公也。周書姚僧垣傳:宣帝嘗從容謂僧垣曰:“嘗聞先帝呼公為姚公,有之乎”對曰:“臣曲荷殊私,實如聖旨。”帝曰:“此是尚齒之辭,非為貴爵之號。

朕當為公建國開家,為子孫永業。”乃封壽縣公,邑一千户。孔融告高密縣為鄭玄特立一鄉,曰鄭公鄉。以為公者,仁德之正號,不必三事大夫。此是曲説。據其所引,皆史失其名之公,而太史公,又子之辭也。戰國策:“陳軫將之魏,其子陳應止其公之行。”史記留侯世家:“吾惟豎子固不足遣,乃公自行耳。”此皆謂為公。宋書顏延之傳:“何偃路中遙呼延之曰:“顏公延之。”答曰:“非三公之位,又非田舍之公,又非君家阿公,何以見呼為公”北齊書徐之才傳:鄭育嘗戲之才為師公,之才曰:“既為汝師,又為汝公,在三之義,頓居其兩。”陸雲作祖誄曰“吳丞相陸公”,誄曰“維赤烏八年二月粵乙卯,吳故使持節郢州牧左都護丞相江陵郡侯陸公薨”;曰“故散騎常侍陸府君”,誄曰“維太康五年夏四月丙申,晉故散騎常侍吳郡陸君卒”。

王沈祭其曰“孝於沈敢昭告烈考東郡君”。張説作其贈丹州史先府君墓誌,每稱必曰“君”。然則雖己之先人,亦不一概稱公,古人之謹於分也。史記晁錯傳:錯從潁川來,謂錯曰:“上初即位,公為政用事,侵削諸侯,人議多怨公者。”是以而呼子為公。徐孚遠曰:“御史大夫,三公也。錯呼錯為公,蓋以官稱之。”沙門亦有稱公者,必以其名冠之。

公,法也;林公,林也;遠公,惠遠也;生公,生也;猷公,猷也;隆公,慧隆也;志公,志也;澄公,佛圖澄也;安公,安也;什公,鳩羅什也。當時之人嫌於直斥其名,故加一“公”字,梁,陳以下,僧乃有字,而人相與字之,字之則不復公之矣。宋史豐稷駁宋用臣諡議曰:“凡稱公者,須着宿大臣及鄉有德之士,然則今之宦豎而稱公,亦不可出於士大夫之

○古人不以甲子名歲爾雅疏曰:“甲至癸為十為陽;寅至醜為十二辰。辰砾翻。”此二十二名,古人用以紀,不以紀歲。歲則自有閼逢至昭陽十名為歲陽,攝提格至赤奮若十二名為歲名。後人謂甲子歲、癸亥歲,非古也。自漢以,初不假借。史記曆書太初元年,年名焉逢攝提格。月名畢聚。得甲子。夜半、朔旦、冬至。其辨晰如此。

若呂氏秋序意篇:“維秦八年,歲在灘,秋甲子朔。”賈誼賦:“單閼之歲兮,四月孟夏。庚子斜兮,集予舍。”許氏説文後敍:“粵在永元固頓之年,盂陬之月,朔甲子。”亦皆用歲陽歲名,不與同之證。漢書郊祀歌:“天馬徠,執徐時。”謂武帝太初四年,歲在庚辰,兵誅大宛也。自經學衰,人趨簡,乃以甲子至癸亥代之,子曰:“觚不觚。”此之謂矣。

宋劉恕通鑑外記目錄序曰:“庖犧後逮周厲王,疑年茫昧,借名甲子以紀之。”是則歲之稱甲子也,借也。何始乎自亡新始也。王莽下書言始建國五年,歲在壽星,填在明堂,倉龍癸酉,德在中宮。又言天鳳七年,歲在大梁,倉龍庚辰。厥明年,歲在實沈,倉龍辛已。隋書律曆志:“王莽銅權銘曰:“歲在大梁,龍集戊辰。”又曰:“龍在己已,歲次實沈”是也。

自此後漢書張純傳言“攝提之歲,蒼龍甲寅”,朱穆傳言“明年丁亥之歲”,苟悦漢紀言“漢元年,實乙未也”,曹娥碑亦云“元嘉元年,青龍在辛卯”,蜀郡造橋碑雲:“維延熹龍在甲辰”,而張角訛言“蒼天已,黃天當立,歲在甲子,天下大吉”;以自土書京城寺門及州郡官府,皆作“甲子”字矣。以甲子名歲,雖自東漢以下,然其時制詔章奏符檄之文皆未嘗正用之,其稱歲必曰元年、二年,其稱乃用甲子、乙丑,如己亥格、庚戌制,王午兵之類,皆也。

惟晉書王e上疏言:“臣以王申歲見用為鄱陽內史”。按懷帝以永嘉五年辛未為劉聰所執,愍帝以建興元年癸酉即位,中間一年無主,故言壬申歲也。後代之人無大故而效之,非也。自三國鼎立,天光分曜,而後文人多舍年號而稱甲子。魏程曉贈傅休奕詩:“龍集甲於,四時成歲。”晉張華婚賦:“方今歲在己巳,將次四仲。”陸機愍懷太子誄:“龍集庚戌,月改度。”陶潛祭從敬遠文:“歲在辛亥,月惟仲秋。”自祭文:“歲維丁卯,律中無。”後周庚信哀江南賦:“粵以戊辰之年,建亥之月。”而梁陶隱居真誥亦書“己卯歲”。

至杜預左傳集解後序則追言魏哀王二十年,大歲在王戌矣。晉惠帝時,廬江杜嵩作王子秋。壬子,元康二年,賈後弒楊太後於金塘城之歲。唐人有以豫書而不稱年號者。們唐書禮儀志曰:“請以開元二十六年己卯四月,至辛已年十月;至甲申年四月又,至丙戌年十月又;至己丑年四月又諦,至辛卯年十月又。”其辛已以下不言開元某年。

又博古圖載唐鑑銘曰:“武德五年,歲次王午,八月十五甲子,楊州總管府造青銅鏡一面,充癸未年元正朝貢。”其癸未亦不言武德六年者,當時屢改年號故也。此一鑑而有正書、有豫書之不同,亦例也。史家之文必以系月,以月系年。鐘鼎之文則不盡然,多有月而不年,而不月者。商乙卣其文曰:“丙寅,王錫貝朋用作乙彝。”丙寅者,也。

博古圖乃謂商建國始於庚戌,歷十六年而有丙寅,在仲壬即位之三年,則鑿矣。豈非迷於後世之以甲子名歲,而以追加之古人乎秋之世,各國皆自紀其年。發之於言,或參互而不易曉,則有舉其年之大事而為言者。若曰“會於沙隨之歲”,“叔仲惠伯會成子於承匡之歲”,“鑄刑書之歲”,“晉韓宣於為政,聘於諸侯之歲”是也。又有舉歲星而言,若曰“歲五及鶉火”、“歲及大梁”、“歲在娜訾之”者。

從後人言之,則何不曰甲子也、癸亥也,是知古人不用以紀歲也。大祖實錄自吳元年以皆書支,不古法。大祖當時實奉宋小明王之號,故有言當紀龍鳳者。考之史記,高帝之初不稱楚懷王元年,而稱秦二年、三年。又太祖御製滁州龍潭碑文雲:“元末帝至正十有四年”,竊意其時天下尚是元之天下,書至正,正史記書秦之例。又有兼書者,漢書功臣侯表序:“漢興,自秦二世元年之秋,楚陳之歲”是也。

○史家追紀月之法或曰:“鑄刑書之歲,是則然矣,其下雲:齊燕平之月,又曰其明月,則何以不直言正月、二月乎”曰:此正史家文字縝密處;史之文有正紀,有追紀。其上曰:“王正月,暨齊平。”“二月戊午,盟於儒上。”正紀也。此曰“齊燕平之月。王寅,公孫段卒。其明月,子產立公孫泄及良止以之。”追紀也。追紀而再雲正月、二月,則嫌於一歲之中而有兩正月、二月也,故其文而云。古人史法之密也。左傳追紀之文不止此,如襄公六年傳:鄭子國之來聘也。四月,晏弱城東陽而遂圍萊。甲寅,堙之,環城,傅於諜。及杞桓公卒之月。乙未,王湫帥師及正輿子棠人軍齊師,齊師大敗之。丁未,入萊,萊共公浮奔棠,正輿子、王漱奔莒,莒人殺之。四月,陳無字獻萊宗器於襄宮。晏弱圍棠。十一月丙辰,而滅之。七年傳:鄭僖公之為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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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知錄

日知錄

作者:[清]顧炎武
類型:古典小説
完結:
時間:2019-04-23 06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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