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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爵本位到官本位: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(出書版)共54章無彈窗閲讀,實時更新,閻步克

時間:2016-12-21 02:18 /鐵血小説 / 編輯:柳煙
主角是二千石,冠服,六百石的小説是《從爵本位到官本位: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(出書版)》,是作者閻步克所編寫的史學研究、未來、歷史軍事的小説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周代品位結構的特點就是“一元化”,繁複的古禮既是其剔現者和承載者,也是在“一元化”觀念下被編排出來的。......
《從爵本位到官本位: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(出書版)》精彩章節

周代品位結構的特點就是“一元化”,繁複的古禮既是其現者和承載者,也是在“一元化”觀念下被編排出來的。早期中華文明對社會等級秩序的基本想象,就藴在古禮之中。秦漢帝國等級制的緩慢“一元化”程,雖是專制官僚制自發展的結果,但儒家禮制的推之功也不能忽視。包括了繁多生活節的古禮等級,充分現了“品級、等級和階級的高度一致”,在結構上是“立”的或“複式”的,並且是以“數字化”的形式表現出來的,即充分運用數列手段,是為“禮數”。打比方説,如果説帝國的行政等級是骨架的話,那麼等級禮制就使之有血有、羽翼豐了。

來自周代的等級禮制,或説由儒家踵事增華而整齊化了的等級禮制,在“周禮”的名義下,參與了官階制的化歷程。本章打算討論的公卿大夫士爵、周禮九命和朝位三者,即是。這幾種位階以往我們已曾論及(2);今補充若史料,繼續申説,以此顯示古代禮制對“品位結構一元化”的推作用。

一公卿大夫士爵與品位結構一元化

公、卿、大夫、士那些淵源久遠的古老爵號,在帝制時代,還沒有因為時過境遷而完全成制度史的化石。至少它們把官貴大致分為4個層次,這一點仍有很大利用價值,並因其源遠流而為人“喜聞樂見”。戰國以,公、卿、大夫、士概念,主要在兩方面被人利用着。

第一,二十等爵制參用了卿、大夫、士概念,把爵級分為4個段落,一是列侯與關內侯之“侯爵”,二是大庶至左庶之“卿爵”,三是五大夫之“大夫爵”,四是公乘以下的“士爵”。

《續漢書·百官志五》注引劉劭《爵制》:“自一爵以上至不更四等,皆士也。大夫以上至五大夫五等,比大夫也。九等,依九命之義也。自左庶以上至大庶,九卿之義也。關內侯者,依古圻內子男之義也。秦都山西,以關內為王畿,故曰關內侯也。列侯者,依古列國諸侯之義也。”張金光先生把二十等爵劃分為侯、卿、大夫、比大夫、士、徒六大等級,是一種更致的處理(3)。李均明先生據《二年律令·户律》,又做出了一種推定,即以五大夫、公乘為“大夫”,以公大夫以下屬“士”(4)。參看下表:

劉、李兩種劃分各有所得。若從爵名看,大夫、官大夫、公大夫、五大夫等爵,都以大夫為稱,在形成爵級的初期,它們顯然是被視為大夫的。“五大夫”之所以名之為“五”,最初可能也是“第五級大夫”之意。所以劉劭之説應有據。《二年律令·傅律》中的附籍年齡,不更以下子年廿歲,大夫以上至五大夫子廿二歲,卿以上子廿四歲,這裏“大夫以上至五大夫子”就共同構成了一個段落,當是較早時候“大夫爵”概念的殘留。同樣據《二年律令》,朱紹侯先生就認為劉劭的五等大夫之説可信(5)。但授田宅的數量,則成為李均明先生的有證據:卿以上為一段落,五大夫與公乘為一段落,公大夫以下為又一段落。

問題在於,漢以來存在着一個“大夫”界限上移的化,而這化在不同事項上表現不一。漢高帝五年詔有“不大夫者,皆賜爵為大夫,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”,這“大夫”應是第五級爵;“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,七大夫以下皆復其及户,勿事”,這“七大夫以下”包括七大夫(即公大夫)、官大夫、大夫,但不不更以下(6)。看來“事”與“勿事”曾以“七大夫”為界,來移到了五大夫以上。“公乘”一級逐漸下,平民賜爵和士兵得爵以“公乘”為限。在這時候,“公乘”大約就不被看成“大夫”之爵了。

第二,是官職系統中以公、卿、大夫、士指稱秩級層次。西漢俗稱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為“三公”。丞相、太尉地地蹈蹈地屬“公”,御史大夫秩級只是中二千石,其實只位於“上卿”。中二千石稱“卿”或稱“九卿”,雖然其官不止九位。中二千石以下職官,也與周爵“大夫”、“士”比附。六百石以上吏員,屬於“大夫”段落,擁有“有罪先請”的特權(7)。六百石秩級的官,被視為“下大夫”(8),二千石官則被視為“上大夫”(9)。“士”的概念,也以某種方式被使用着。比四百石至百石的掾屬,被比之於“元士”。《續漢書·百官志一》:“《漢舊注》東西曹掾比四百石,餘掾比三百石,屬比二百石,故曰公府掾,比古元士三命者也。或曰,漢初掾史闢,皆上言之,故有秩比命士。”

在中國官制史上,古官名的承襲、改造和利用,是很常見的現象。公卿大夫士爵,在雙峯鼎峙的爵級和秩級之間,無可否認地會起到一定的溝通整作用,它使侯爵與“公”,即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對應起來,“卿爵”與中二千石的對應起來,五大夫與六百石的對應起來,公乘以下與六百石以下官吏對應起來了。上公、公、上卿、卿的概念,確實也為高級官僚的管理提供了利。因為“若石”的祿秩至中二千石而止,中二千石之上的重臣,主要就是靠上公、公、上卿、卿的概念區分資位的。西漢以御史大夫為“上卿”,由此御史大夫高於列卿;東漢以太傅為“上公”,由此太傅高於三公。傳統的制度元素,還是很有舊物利用價值,可以被納入現行制的。

西漢期“古禮復興運”開始高漲,因“奉天法古”思的影響,“三公九卿”概念開始影響現實官制了。在儒生的復古呼籲下,朝廷開始考慮依古禮而落實“三公九卿”的問題。“三公”成了大司馬、大司徒、大司空。大司馬一度被視為“上公”(10),但不過是大司馬居大司徒、大司空之上的意思。西漢末年,又把太師、太保、太傅列為“上公”。這個做法糅了今古文經的經説。因為古文家以太師、太保、太傅為三公,今文家以司馬、司徒、司空為三公。中二千石諸官比於“九卿”。但西漢之“卿”不止9位,因為最初的做法是把入中二千石之官都視之為卿,即“以中二千石為卿”。西漢末開始比附“九卿”古義,才有了“中二千石九卿”的正式提法(11)。

新莽改制,正式實行“九卿”制,“九卿”被確定為大司馬司允、大司徒司直、大司空司若、納言、作士、秩宗、典樂、共工、予虞(12)。這個九卿制,又是與古文經《周官》中的“六卿”糅在一塊堆兒的。“九卿”是今文經典《王制》的説法(13)。西漢期公卿制度的遷,顯然受儒家經學影響,而且與今文經、古文經的分歧攪在一起了。

東漢初“古禮”餘波不息,建武之初依然採用“九卿”制度(14)。《續漢書·輿志下》注引《東觀書》曰:“建武元年(25年),復設諸侯王金璽綟綬,公、侯金印紫綬。九卿、執金吾、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。”請注意“九卿、執金吾”這個提法把“執金吾”排除在“九卿”之外了,以使“九卿”之數正好為“九”。漢初的“九卿”是泛稱,《漢書·百官公卿表》的提法是“自太常至執金吾,秩皆中二千石”,以秩級為準而不以“九”為限;新莽與東漢的“九卿”則就是九位,《續漢書·百官志》敍中二千石諸卿的提法是“卿一人,中二千石”,唯至執金吾例外,只記為“執金吾一人,中二千石”,沒有“卿一人”三字了。可見建武元年上承新莽,確定了新的九卿制。卜憲羣説:“九卿制度在東漢全面形成。但東漢之九卿是否是王莽所確定的九卿就不得而知了。”(15)其實王莽九卿與東漢九卿見史書,其上承下效斑斑可考。東漢還有“三公部九卿”的花樣(16)。那“三公部九卿”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分工統轄,事涉“天人應”,跡近比附(17)。上述“三公九卿”主要是職位概念,是就三個宰相之職和九個大臣之職而言的,並非位階概念。二者不該混淆。

此外,東漢的郡縣官經常被比於古諸侯,而其丞、尉被視為諸侯之“卿”、“大夫”。東漢樂府詩《陌上桑》的女主角羅敷,有段機智幽默的“誇夫”之辭,有云“十五府小史,二十朝大夫”,那“朝大夫”就是郡府大吏的一種尊稱(18)。《續漢書·百官志五》注引應劭《漢官》:“大縣丞、左右尉,所謂命卿三人。小縣一尉一丞,命卿二人。”縣丞、縣尉被認為是縣官的“命卿”,“丞”被稱為“丞卿”,“尉”被稱為“尉卿”。山東蒼山元嘉元年畫像石題記:“右柱▌▌請丞卿”(19);山東嘉祥縣武氏祠石室畫像石第三幅第三層:“此丞卿▌(車)”(20);石室第六石榜題:“尉卿車”(21);嘉祥縣武氏祠保管所藏甸子村畫像石第三層:“尉卿車馬”(22);山東東平縣魏雪畫像石:“▌尉卿”(23)。對“尉卿”這個稱謂,李發林先生認為僅僅是“稱”(24),似未達一間。勞榦先生推測“則此尉卿當即執金吾”,而葉又新、蔣英炬先生指出“丞卿”和“尉卿”“當是次於縣令下的縣丞和縣尉。”(25)葉、蔣先生所説是。稱縣丞、縣尉為“卿”,是受了周爵的傳統影響,把郡縣官比於古之諸侯了。這種“大夫”和“卿”,仍屬於職位的別稱。

吳榮曾先生認為,所謂郡縣“命卿三人”的“三卿説必定來自王莽”(26)。王莽時諸縣設有“馬丞”、“徒丞”和“空丞”。王朝有大司馬、大司徒、大司空三公以分主天、地、人,則縣裏面也要設置類似三官。這三官,大概就是“命卿三人”。而王莽制度,多出於西漢儒生一貫呼籲。呂思勉言:“新莽之所行,蓋先秦以來志士仁人之公意”(27);蒙文通亦謂:“自儒者不得竟其用於漢,而王莽依之以改革,凡莽政之可言者,皆今文家之師説也。”(28)比如漢初公羊學大師董仲,在其《秋繁·爵國》中,就提出了諸侯國“三卿”的設想,而且還把其秩級都列出來了。

秋繁·爵國》籌劃天子及諸侯國的官制,不憚其煩。天子除了三公、九卿、二十七大夫、八十一元士、二百四十三下士外,還另上了七上卿、二十一下卿、六十三元士、百二十九下士,是為“通佐”(29);而且連天子和國君的老婆該有多少,跟孩子(“世子”)和保姆(“”)的問題,都精心考慮到了。我們只把其中跟秩級相關的部分列出:

董仲規劃的美好藍圖,把周朝的公卿大夫士爵、公侯伯子男爵,跟漢朝的現行官階祿秩糅在一起了。他的高談闊論,漢初君臣可能覺得虛無縹緲、不屑一顧。然而他把現行秩級與周爵糅在一塊兒的意思,來居然就被王莽兑現了。

除了用以指稱官爵層次和指稱特定職位之外,級別或位階意義的公卿大夫士概念,在新莽法時出現了:

更名秩百石曰庶士,三百石曰下士,四百石曰中士,五百石曰命士,六百石曰元士,千石曰下大夫,比二千石曰中大夫,二千石曰上大夫,中二千石曰卿。車黻冕,各有差品(30)。

這做法,把秩級整地轉換為周爵,卿、大夫、士爵,與秩級完全一了。可見古禮對現實政治的影響,有時還真不可低估。在董仲的規劃中,天子元士被比定為八百石,這是很高的,高於當時朝廷以六百石官為大夫的做法。西漢期八百石秩被併入了六百石秩,王莽復古時以六百石秩為元士。董氏還為公侯、伯、子男安排有“三卿”,而新莽諸縣恰好也有“三卿”,是否也與董氏的規劃有些關係呢。

疏勒河漢簡中有名喚作王參的,簡文記其官兒是“有秩候”,同時“秩庶士”(31)。“有秩”通指百石之官,而依新莽制度,百石之官的爵級正是“庶士”(32)。今見新莽璽印之中,還有若稱“大夫”的、稱“士”的,例如“尚書大夫章”、“納言右命士中”(“中”為人名)、“奮武中士印”、“偏將軍中士印”等。其中“尚書大夫”可能是官名,三例中的命士、中士,則分別為納言、奮武、偏將軍的屬官(33)。命士、中士,分別表示他們是五百石吏員、四百石吏員。那麼這種改革在形式上覆了古,實際卻不過是以爵名代秩名。王莽很多措施都是如此,其所追的形式意義大於實用意義。

然而比附周爵還不是全沒有實用意義。“車黻冕,各有差品”八字提示人們,周爵爵稱的使用與禮遇相關,例如“車黻冕”。隨西漢儒學復甦,眾多的儒生們嘗試用古禮去影響、甚至改造現實官制。王朝的“制禮作樂”工作當然包括等級禮制了,而儒家禮書中的等級禮制,是以公侯伯子男及公卿大夫士為尺度的。所以在復古定禮制時,得先把現行秩級轉換為周朝爵級,再到禮書中查找這個爵級的相應禮遇。這時候的周爵,就成了把現行秩級與古禮等級聯繫起來的中介了。如果説,此漢王朝使用的公、卿、大夫、士概念主要是一種“借用”,即藉以指稱二十等爵和官秩的不同層次,那麼隨帝國禮制由西趨密,這些概念開始有新的意義了,即禮制意義。就“品秩諸要素”而言,周爵在置“禮遇”這個要素上,開始發揮較大功能了。

首先看一個贄見禮的例子。《續漢書·禮儀志中》:“及贄,公、侯璧,中二千石、二千石羔,千石、六百石雁,四百石以下雉。”查《周禮·夏官·人》:“三公執璧,孤執皮帛,卿執羔,大夫雁”;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:“下大夫相見以雁,……上大夫相見以羔。”兩相比照,則東漢中二千石、二千石用卿、上大夫之禮,千石、六百石用大夫禮,四百石以下用士禮。經書上的等級禮遇,就如此這般地轉移到秩級上來了。

當然在比附古禮時,也必須據現行等級和政治需要加以調整。例如先秦大夫以上都可以冕,但漢朝皇帝不想讓太多官僚分享冕的榮華,只准公侯、九卿冕。不過博士是一個例外。東漢安帝建光年間(121年)尚書陳忠有言:“又博士秩卑,以其傳先王之訓,故尊而異令,令大夫之冕”(34)。博士秩比六百石,多隻能算是“下大夫”。陳忠説皇帝讓博士冕,遵循的是周朝“大夫冕”的古禮;其實東漢冕制,只有王侯及三公九卿才能冕,連比擬“上大夫”的二千石官都不能冕。

賢冠乃古禮所無,但也有人用周爵及命數闡釋之。阮諶《三禮圖》敍賢冠:“一梁,下大夫一命所;兩梁,再命大夫二千石所;三梁,三命上大夫、公侯之。”(35)阮諶稱“大夫”分3等,“下大夫”大概是六百石官,二千石為“再命大夫”,而“上大夫”自是指九卿了。然而上大夫三梁這個説法是有問題的。如所述,漢朝是以二千石為上大夫的。《續漢書·輿志》所敍與阮諶不同:“公侯三梁,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兩梁,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學子,皆一梁。”又《漢官儀》:“三公、諸侯冠賢三梁,卿、大夫、尚書、二千石、博士冠兩梁,千石已下至小吏冠一梁。”(36)蔡邕《獨斷》卷下略同:“公侯三梁,卿、大夫、博士、尚書兩梁,千石、六百石以下一梁。”則中二千石九卿所,不是阮諶説的三梁冠,而是兩梁冠。直到南朝,諸卿仍是賢兩梁冠(37)。則阮諶所言,只是其一己私見罷了。三梁冠的資格,限於公侯以上。

“卿、大夫、尚書、二千石、博士冠兩梁”的規定,與秩級並不全。六百石博士用兩梁冠應系特許,乃尊儒之意,參看述博士冕事。曹魏博士高堂隆有言:“博士儒官,歷代禮從大夫。”(38)至於六百石的尚書能用兩梁冠,也應釋為皇帝特許。尚書地近天子,位卑權重,所以要用兩梁冠提高其地位。散官“大夫”也是兩梁冠。這類大夫在東漢有中散大夫、諫議大夫,六百石;太中大夫,千石;光祿大夫,比二千石。三種大夫都在千石、六百石段落,他們得以用兩梁冠,我推測仍出特許,出自對“大夫”這個職類的特殊質的考慮。《續漢書·百官志二》引胡廣曰:“此四等於古皆為天子之下大夫,視列國之上卿。”下將阮諶、《續漢志》所記賢冠制,胡廣所稱“下大夫”及東漢贄禮等級列為下表:

阮諶上大夫用三梁冠的看法,看來只是其一己私見,其餘諸説則有相當一致,即中二千石、二千石官用卿、上大夫禮,千石至六百石用下大夫禮。唯低於二千石的大夫及博士、尚書為例外。看來帝國安排等級禮制之時,不僅僅以秩級為準,而且還考慮職類。光祿大夫雖然比二千石,但仍被視為“下大夫”,是其散官質所決定的;中散大夫、諫議大夫和太中大夫在六百石、千石,諸署令和縣令也在六百石、千石,從秩級説都是“下大夫”,然而者兩梁冠,者一梁冠,也是“大夫”的特殊質所決定的。

從漢代總情況看,來自周爵的公卿大夫士概念,在整位階上所發揮的作用還是比較有限的。王朝更多考慮的是實用需要,例如上述大夫、尚書和博士的禮遇,就超出了爵號與秩級的對應關係。各位階之間的鬆弛散漫,仍是秦漢品位結構的重要特點。但是,公卿大夫士爵在促成帝國品位結構一化上,畢竟是發揮了整之功的,首先是令二十等爵與秩級在層次上可以約略相比;其次是在中二千石秩級之上,用“上公”、“公”、“上卿”、“卿”等概念來區分地位高低;而在禮制安排上,得以把各人員——或更準確地説,是各種官職名號的擁有者,如擁有王侯之號者、擁有秩級者以至無秩級者,整在同一禮制等級之中。最一點其重要,禮制是一種總化的安排。高級權貴可以沒有秩級,但禮遇上不能把他們漏了。

這樣一點,在魏晉之間就更清楚了。此期的禮制討論對“九命”的利用,更清晰地現了品位結構一化的趨。詳下。

二週禮九命與品位結構一元化

漢人重《禮記》、重《王制》,魏晉以下重《周禮》(39)。從魏晉直到盛唐,“周禮”一直是王朝改制的參照物。《周禮》“九命”的一個重要特點,就是諸侯與諸臣做錯排列。即:把公、侯伯、子男的命數確定為奇數,為九命、七命、五命;把公、卿、大夫的命數確定為偶數,為八命、六命、四命。而《禮記》中的等級禮制,對諸侯、諸臣通常是這樣排列的:天子、諸侯、卿大夫、士。就是説,《禮記》令諸侯整居諸臣之上,二者不錯。這麼做當然也有理由,畢竟諸侯是一國君主,卿大夫只是臣僚。但入帝制時代,諸侯其實也是“臣”,不能算“君主”了。隨專制集權強化,封爵擁有者的“君主”份不久就喪失殆盡。在這時候,《周禮》九命之諸侯與諸臣做錯排列的等級結構,就更接近帝制時代的政治現實。

魏晉間官僚等級制發生重大調整,這時人們看到了古禮古制中的等級元素的利用價值。有人用公卿大夫士爵推算官員等級禮遇,也有人用九命來推算官員等級禮遇。這裏以曹魏博士高堂隆的《瑞贄議》為例,來看這個問題。

瑞與贄,是朝會上諸侯、諸臣奉獻給天子的禮物。禮書從“天地”的高度闡述君臣贄禮的重要:“天先乎地,君先乎臣,其義一也。執摯以相見,敬章別也。”(40)據《周禮·官·大宗伯》,瑞、贄各有六等:“以玉作六瑞,以等邦國:王執鎮圭,公執桓圭,侯執信圭,伯執躬圭,子執谷璧,男執蒲璧。以作六摯,以等諸臣:孤執皮帛,卿執羔,大夫執雁,士執雉,庶人執鶩,工商執。”又《夏官·人》:“三公執璧。”高堂隆規劃臣子瑞贄,以此為理論據,一步運用《周禮》九命,對王朝品位結構提出了總構想。請看下文(文中有訂補):

魏明帝青龍二年(234年)詔下司空:徵南將軍見金紫督使,位高任重。近者正朝,乃與卿、校同執羔,非也。自今以,從特應奉璧者,如故事。

博士高堂隆議曰:按《周禮》“公執桓珪”。公謂上公九命,分陝而理,及二王也。今大司馬公、大將軍實分徵東西,可謂上公矣。山陽公、衞國公,則二王也。“侯執信珪”謂地方四百里,“伯執躬珪”謂地方三百里,皆七命也。今郡王户數,多者可如侯,少者可如伯。“子執谷璧”,謂地方二百里,“男執蒲璧”謂地方百里,皆五命也。今縣主(王)户數(41),多者可如子,少者可如男。上公,禮,其率諸侯以朝則執桓珪;自非朝宗(正),則如八命之公,與王論,有事而,則執璧。今二王、諸王,若入朝覲,二公率以退,則執桓珪;其[非]朝王(正),則與羣公執璧。按《周禮》,王官唯公執璧。漢大將軍、驃騎、車騎、衞將軍,開府辟召掾屬,與公同儀,則執璧可也。

“孤皮帛,卿羔”,“孤”謂天子七(六)命之孤,及大國四命之孤。[天子六命之孤]副公與王論,尊於六卿,其執贄,以虎皮表束帛。今九卿之列,太常、光祿勳、衞尉,尊於六卿,其執贄如孤也。其朝王(正),執皮帛可也。三府史,亦公之副,雖有似於孤,實卑於卿,中大夫之禮可也。公之孤,頫聘於天子及見於其君,其贄以豹皮表束帛。今未有其官,意謂山陽公之上卿,可以當之。“卿”謂六官六命之卿,及諸侯三命再命之卿也。今六卿及永壽、永安、秋、城門五校(原注:左校、右校、校、校、中校),皆執羔可也。諸侯之卿,自於其君亦如之。天子卿大夫飾羔雁以繢,諸侯卿大夫飾羔雁以布。州牧、郡守以功德賜勞,秩比中二千石者,其入朝覲,宜依卿執羔。金紫將軍秩中二千石,與卿同。

“大夫執雁”,謂天子中下大夫四命,及諸侯再命一命之大夫也,其位卑於卿。今三府史,及五命二千石之著者也,博士儒官,歷代禮從大夫;如執雁可也。州牧、郡守未賜勞者,宜依大夫執雁,皆飾以繢。諸縣千石、六百石,今古[下]大夫,若或會覲,宜執雁,飾以布。

“士執雉”,謂天子三命之士,及諸侯一命再命之士也。府史以下至於比,庶人在官,亦謂之士。諸縣四百石、三百石,從士禮執雉可也。(《通典》卷七五《禮三五》,中華書局1984年版,第409頁。篇題從嚴可均《全三國文》卷三一,見《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》,中華書局1958年版,第1229頁。)

贄禮是官僚地位的表徵之一,所以對徵南將軍的贄禮,魏明帝要計較一下。漢代也有利用贄禮調整官職位望的類似事情。《獻帝起居注》:“舊典,市執雁,建安八年始令執雉。”(42)“執雁”是用大夫禮,“執雉”就是改用士禮了,那麼市的地位降一個層次。但魏明帝本來只關心某位徵南將軍的禮遇,高堂隆卻舉一反三,就整個王朝品位結構大加發揮了。他那麼做是有理的。

據《決疑要注》:“古者朝會皆執贄,侯、伯執圭,子、男執璧,孤執皮帛,卿執羔,大夫執雁,士執雉。漢、魏西依其制,正旦大會,諸侯執玉璧,薦以鹿皮,公卿已下所執如古禮。”(43)這個説法跟《周禮》比較相近。漢魏對《周禮》只是“西依其制”:漢朝沒有孤,沒有伯,也沒有子男;侯之所執為璧,非圭;惧剔規定是公侯執璧,中二千石、二千石執羔,千石、六百石執雁,四百石以下執雉。漢代贄禮,其實更接近《禮記》。《禮記·曲禮下》:“凡摯,天子鬯,諸侯圭,卿羔,大夫雁,士雉。”諸侯只一等,無皮帛;只不過漢禮以璧、羔、雁、雉為差,而《禮記》以圭、羔、雁、雉為差而已。

曹魏初年仍用漢禮,而高堂隆則希望改弦更張用《周禮》。《周禮》的瑞贄禮比《禮記》複雜多了。徵南將軍是“執羔”還是“奉璧”,要跟其他官爵取得平衡;而相關的官爵或系新出、此未有;或系舊制,但其位望已發生化。像大司馬、大將軍,他們在漢朝位“公”而非“上公”;但曹魏的大司馬、大將軍,分別承擔防備東吳西蜀的“分陝”之責(44),位在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之上,理應加以崇隆。又如山陽公、衞國公的問題是漢朝沒遇到的,在行政級別中沒他們的位置,但作為“二王”(45),在禮制上他們應有一席之地。

高堂隆《瑞贄議》的節,今不詳考以免繁,下面只把它的整結構簡列如下:

續表

能夠看到,高堂隆在瑞贄禮、九命和現行官制之間,做了很精心的排比。一番推演之餘,金印紫綬的徵南將軍還得照舊執羔,而沒按魏明帝的意思執璧,因為這樣才能保證諸官間的禮節平衡。當然山陽公之上卿,作為“公之孤”僅四命,卻得以執皮帛,跟六命之孤相近,是不怎麼協調的,但那是政治需要;而且其皮帛是“豹皮表束帛”,畢竟與皇帝三卿的“虎皮表束帛”有所不同,誰都知豹的形比虎小,其毛皮在禮制上也低一等。又如二千石州牧、郡守是地方官,經常被比做古諸侯,所以被高堂隆擬為五命;但在現實政治制下他們是王官,所以又讓他們按四命的中大夫之禮,執雁。

其值得關注的是,封爵、將軍、職官、祿秩等,被高堂隆錯落有致地安排在“九命”框架之中了,從而令各種位階呈現出了“一元化”之。那雖然只是高堂隆一己私議,但也是時代的要與趨

再舉一個魏明帝和高堂隆討論禮制的例子,事涉人了怎麼説:

魏明帝詔亭侯以上稱薨:“夫爵命等級,貴賤之序,非徒偏制,蓋禮關存亡。故諸侯、大夫既終之稱,以薨、卒為別。今縣鄉亭侯不幸稱卒,非也。禮,大夫雖食採,不加爵。即縣亭侯既受符策茅土,名曰列侯,非徒食採之比也,於通存亡之制,豈得同稱卒耶?其亭侯以上,當改卒稱薨。”

三府上事博士張敷等追議:諸王公、大將軍、縣亭侯以上有爵土者,依諸侯禮皆稱薨。關外侯無土、銅印,當古稱卒。千石、六百石下至二百石,皆詣台受拜,與古士受命同,依禮稱不祿。

高堂崇(隆)議:諸侯曰薨,亦取隕墜之聲也。禮,王者之、公及王之上公九命為二伯者,侯伯皆執珪,子男及王之公皆執璧,其卒皆曰薨。今可使二王、公及諸國王執珪、大將軍、縣[鄉]亭侯有爵土者,車騎、衞將軍辟召掾屬與三公俱執璧者,卒皆稱薨。禮,大夫曰卒者,言陳展志,功成事卒,無遺恨也。今太中大夫秩千石,諫議、中散大夫秩皆六百石,此正天子之大夫也;而使下與二百石同列稱不祿,生為大夫,貶從士,殆非先聖制禮之意也。雲士不祿者,言士業未卒,不終其祿也。(《通典》卷八三《禮四三·喪制一》,第447頁)

依禮,諸侯應稱“薨”,大夫稱“卒”,士稱“不祿”。但當時所沿用的漢代禮制,是王公了才稱“薨”,列侯了只稱“卒”而不稱“薨”的。魏明帝尊禮慕古,覺得這法子不古禮,詔改,臣子得以各抒己見。博士張敷給三府上書,認為千石、六百石到二百石官,都應該稱“不祿”。高堂隆支持魏明帝的意見,並將其惧剔化了;由他的話我們還知,縣侯、鄉侯、亭侯也是執璧的,可以補入上表。他反對張敷意見,認為太中大夫及諫議、中散大夫從秩級説應算大夫,不能用士禮稱“不祿”。由此我們又知高堂隆也是尊禮慕古的,他論述太中大夫及諫議、中散大夫應從“大夫”之禮,不是從秩級出發,而是從“大夫”之名出發;大夫之外的千石、六百石之官是否用大夫禮,就不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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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爵本位到官本位: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(出書版)

從爵本位到官本位: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(出書版)

作者:閻步克
類型:鐵血小説
完結:
時間:2016-12-21 02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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